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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国企核心竞争力,才能穿越经济周期

发布时间 :2023-01-06 点击浏览: 542 次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提高国企核心竞争力。坚持分类改革方向,处理好国企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关系。完善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真正按市场化机制运营。


毫无疑问,在新的发展时期,面对日益增多的困难和日益复杂的外部环境,改革是推动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动力所在。在这其中,“提高国企核心竞争力”无疑极为重要。


对任何企业来说,想要提高核心竞争力都不容易。


“核心竞争力”一词由著名的管理学家加里·哈默尔和普拉哈拉德首先提出。核心竞争力的基点是顾客,对顾客的价值越大,那么核心竞争力越强。因此,核心竞争力作为企业独一无二的技能集合体,具有价值性、延展性、不可复制性等特点,让企业在市场中变得独一无二,是企业穿越经济周期、保持持续发展的基石。


核心竞争力具有稀缺性的特点,且不可复制,因此核心竞争力的打造极为漫长,短视、机会主义的企业是不可能有核心竞争力的。


国企数量多、类型多元,不存在普适性的提高核心竞争力模式。因此,应该一企一策,尊重市场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坚持分类改革、分类推进,提高核心竞争力打造的针对性。


从国企分类角度说,国务院国资委将国企分为商业一类、商业二类、公益类三类国企,各地方国资委结合当地国企国资改革实际进行适当调整,如上海市国资委将国企分为市场竞争类、金融服务类、功能保障类三类。


不同功能定位的国企如何提高核心竞争力?在实践中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而不应该按功能定位生搬硬套。同为功能类企业,面向个人消费者、家庭消费的企业和面向行业大客户的企业、面向政府的企业其顾客不同,核心竞争力显然不可能是一个逻辑打造。比如,我国区县级国有企业一般是以城投类公司居多,城投类公司的顾客到底是谁?城投类公司核心竞争力打造跟充分竞争的国有企业的模式、路径一样吗?


从实际情况看,有些国有企业已经走在了路上,但有些国有企业尤其是区县国有企业对核心竞争力认识不深、信心不足、短期行为多,经营投机、管理粗放,还处于谋生计的阶段,认为核心竞争力是假大空、离得远、摸不着,不如开几个项目、融几笔钱来的直接有效。


这似乎也没有错。核心竞争力摸不着、看不到,是无形的能力,不是实实在在的资金、资产、队伍和财务指标。但没有核心竞争力,国企的资金、资产、经济效益靠什么获得呢?有可能靠政策、靠运气、靠领导班子的超强能力,但这终究是不可持续的,不可能让企业穿越几个经济周期还屹立不倒。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具备核心竞争力也许需要持续努力,但不开始则永远也看不到希望。对于国企来说,想要打造核心竞争力,顶层设计、路径规划、实施管理等非常关键,但从整体上说把握三个关系更为关键:内涵式增长与外延式发展的关系、业务经营与资本运作的关系、市场化与法治化的关系。


01

双模并举:内涵式增长与外延式发展


国企该怎么发展?从发展模式上说无非是内涵式增长与外延式发展两种模式。
所谓内涵式增长,是指国企立足于现有资源、业务、队伍等,在提高经营能力上下功夫,不断提高产品或服务的价值、降低成本、提高经营管理效率,从而不断提高国企的经济效益和经营价值。
所谓外延式发展,是指国企对外整合资源,以资本运作为主要手段,通过收购、兼并等方式获取新的业务、资源、资本等,实现自身的规模增长与业务领域拓展。
对于国企提高核心竞争力来说,内涵式增长与外延式发展各有价值。国企要面对新发展形势灵活组合运用内涵式增长与外延式发展的模式,绝不要偏废,不要因循守旧、抱残守缺,错失发展机遇。
内涵式增长是实现国企高质量发展的基石。内涵式增长对于稳定国企大盘、提高国企发展质量非常重要。有些国企片面理解、运用外延式发展的模式,不断通过收购、兼并等各种方式盲目扩大企业规模,导致业务越来越多、子公司越来越多,但质量没有提高,甚至拖累公司利润下滑陷入财务危机等,大而不强的特征非常明显。

国企要坚持内涵式增长模式,着力提高以下四点。一是要优化业务组合,做强做优做大主业,以战略和经营计划牵引业务发展。二是将子公司、项目部、事业部作为独立利润中心推动其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三是要着力推动体制机制改革,推动授权经营机制落地、优化,建立权责利一体的经营管理体系。四是要积极运用混合所有制改革,“以混促改”,在实现资本融合的基础上推动机制改革,激发内生动力。

外延式发展是加快国企发展的利器。外延式发展对于国企获取稀缺资源、占据产业竞争高地、快速实现超常规发展具有战略价值。有些国企片面理解、运用内涵式发展的模式,不断对内挖潜,但是眼光短浅,不能基于环境变化、产业格局、竞争态势采用外延式发展模式,结果就是规模增长缓慢、市场越来越小、行业地位越来越低,与竞争对手差距越来越大,有可能丧失竞争主动权,陷入被并购的命运,在竞争中出局。
国企必须要敢于、善于利用外延式发展模式加快自身发展,抢占竞争制高点。为此,国企要做到以下四点。一是要有研究能力,要跟踪、分析区域、产业、竞争发展态势,寻找优质并购的标的公司、标的资产等。二是要有产业链思维,在自身主业所处的产业链上寻找机会、补齐短板、加快布局。三是要有专业并购队伍,要培养、引入高素质的并购人员,按照市场化方式操作并购业务。四是要强化并购整合能力,强化并购后的战略、业务、组织、队伍、管理等整合。

02

双轮驱动:业务经营与资本经营
国企该怎么做经营?从根本上来说,无非是业务经营和资本经营两种方式。
所谓业务经营,也就是产品或服务经营,是指国企通过组合自身的资源、要素对拥有的业务进行经营从而达到经营目标、获得经营成果的方式,其最终体现为企业的经济效益,如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等。业务经营需要国企通过商业模式创新、技术创新等方式不断推出优质的产品或服务,不断提高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占有率,不断提高产品或服务的价值。

所谓资本经营,也就是资本运作,是指国企以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为核心目标,对自身拥有的一切资本进行价值化、证券化,通过收购、兼并、战略联盟、股份回购、资产重组、破产重整、债转股等各种资本手段提高资本运作效率,达到资本保值增值目标、获得资本经营收益的方式,其最终体现在资本增值上,如总资产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不良投资比率、固定资产比率等。
显然,业务经营和资本经营具有明显的区别。但对国企提高核心竞争力来说,业务经营和资本经营缺一不可。国企应该坚持产融结合的模式,以业务经营为本,以资本经营为工具,共同推动国企高质量发展。
业务经营应该不断升级到产业经营的层面。对于国企来说,业务经营要严守主业经营的原则,不能盲目多元化、不能粗放式经营,要精细化、集约化经营,这样的业务经营才足以成为国企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才能让国企在竞争中处于较好的地位。

国企要坚持以业务经营为本,就要心无旁骛做主业,着重坚持以下三点:一是要做好业务布局,强化主业的掌控力和竞争力,推动退出不具有竞争优势、缺乏发展潜力的“两非”业务和低效无效资产。二是要推行精细化管理,严格经营计划管理,强化预算的刚性管理,加强降本节支、提质增效、深入挖掘生产、经营、管理各个环节的潜力。三是要抓好供应链、产品创新、技术研发等的内部价值链管理,提高价值创造能力。
资本经营一方面要为国企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资本支持,推动国企做强做优做大,提高国企核心竞争力,另一方面资本经营要关注国企发展的资本风险,严控债务风险,提高国有资本的抗风险能力。

国企要坚持以资本经营为器,就要善于利用资本经营为企业发展服务,着重要注意以下四点:一是要制定资本战略,将融资、投资、资本证券化等资本运作纳入国企发展的整体战略规划中。二是要积极推动融资渠道多元化,综合考虑融资金额、周期、成本及风险,严防债务危机。三是要提高投资专业化水平,推动市场化融资模式创新。四是要借力资本市场,积极推动资本证券化工作,通过IPO上市、借壳上市、收购、参股拟上市公司等手段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提高投资价值,实现公司市值与内在价值的动态均衡。

03

双化引领:市场化经营与法治化
国企该怎么发展?市场化、法治化是要坚持的重要原则。
所谓市场化,就是尊重国企的独立市场主体地位,推动国企平等参与市场竞争,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优化公司治理、健全授权经营机制,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真正按市场化机制运营。
所谓法治化,是指推进国资国企法治建设,持续深化依法监督、依法治企,为推动形成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推动国企提高核心竞争力发挥基础性、保障性作用。

对于国企提高核心竞争力来说,市场化是方向,法治化是根本保障,二者不可偏废、缺一不可。一方面,国企要坚持市场化,不断优化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高国企治理效能、管理效能,提高经营产出。另一方面,面对日益复杂多变的发展环境与内部日益复杂的内部环境,以法治化防范重大风险,确保国企高质量发展也是必然趋势。
全面深化国企改革,市场化经营机制的建立是关键。以提高核心竞争力和资源配置效率为目标,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这能为国企发展注入新动能,让国企具有市场化的效率和活力,推动国企提高核心竞争力。
国企要推动市场化经营机制改革,着重要在以下四个方面下功夫:一是要全面推动公司治理体系优化,持之以恒抓落实。二是要创新组织模式,根据战略要求和业务差异,创新运用直线职能制、事业部制、矩阵制等各种组织模式,提高组织对业务的适配度,并抓好三定,严控规模,提高效率。三是要以三项制度改革为抓手,以激励约束机制改革为核心,重塑国企发展的动力压力机制。四是要以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为核心,大力推动内部竞聘、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打造有竞争力的队伍。
国企要加强依法治企,推动国企法治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加强对投资、融资、项目建设、采购等各个重要领域的监督,严控企业经营风险,确保国企持续、稳定发展。
国企要推动法治化建设,着重要在以下三个方面下功夫:一是要加强制度建设。落实法律法规要求,强化国企制度建设,全面完善优化公司章程、业务流程、规章制度,强化制度执行的检查力度,强化刚性约束。二是要落实国企法治建设要求,全面强化合规管理,切实发挥法治工作对企业决策及防风险的重要作用。三是要加强国企法治工作与企业融资、投资、项目建设、重要管理工作等各环节的全流程融入,强化法治支撑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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