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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全面打击假冒国企央企违法犯罪

发布时间 :2024-06-07 点击浏览: 133 次

据央视网消息,全国公安机关打击整治冒充部委国企央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推进会5月31日在京召开,部署各地公安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公安部党委要求,坚持零容忍态度,开展全链条打击,深入推进打击整治冒充部委国企央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切实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良好营商环境。

会议指出,当前,冒充部委国企央企违法犯罪和制售假章假证违法犯罪多发高发,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各地公安机关要深刻认识开展打击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按照“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要求,全面落实各项打击整治措施,迅速发起凌厉攻势,坚决遏制冒充部委国企央企违法犯罪乱象。

据经济观察网日前刊发的《杜绝“假央国企”现象 需市场监管部门和国资委系统对接》文章报道,自2020年以来,“央国企挂靠中介”便开始在市场上活跃了起来。比如,哪怕在眼下,在国资委以及部分重点央企已形成定期“公示”的机制之后,挂靠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陈文彬的业务依旧繁忙。他告诉记者,5月以来,他已经先后跟进过十余个前来咨询央国企挂靠的客户了。为何会有类似的“市场需求”?陈文彬向记者表示,对于拥有国企身份的公司来说,在经营上可以增强自身在商务谈判中的优势,便于获得地方政府补贴以及银行授信。另外,有很多重大项目的招投标,也只有国企背景的企业方可参与。“有国企做股东,不就等于有了靠山嘛,增资、增信、政策扶持,也能大幅度增加客户对你的信任。”陈文彬说。

除了市场有“需求”,不少重点央国企在漫长的改制、合并之后,其多如牛毛的下属子公司,尤其是大量“三无”(无资产、无员工、无具体业务)的“僵尸”子公司的出现,也给挂靠中介提供了可乘之机。“只要你做的是合法的业务,悄悄地不要弄出大动静,如果不去专门查,上面根本不会注意到多了这么一个三级或者四级公司,很多‘僵尸’国企的大股东自己都快忘了还有这么一个没业务的企业在下面。”在谈及怎样才能避免被上级央企发现冒名挂靠的情况时,一名挂靠中介的工作人员向记者如此传授“秘诀”。

此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24年1月10日公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公布《防范和查处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规定》,并规定自2024年3月15日起施行。

《法治日报》文章《打击“假央企”“假国企”,市场监管部门出手》报道,”有的不法分子将国家出资企业登记为自己的股东,虚假宣传自己具有国企背景,在参加招投标、获取信贷等方面获得非法利益。有的假冒知名民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侵害相关企业合法权益,严重扰乱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因此,为有效防范查处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防范查处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适时产生。”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时代周报曾于去年4月刊文《起底假央企“挂靠”灰色产业链:一年60万,民企变“央企”?》,揭示相关灰色产业链:企业注册、股权变更存在隐秘的挂靠市场,形成一套专业流程。中介借此牟利,明码标价,售卖挂靠服务。他们宣称,一年少则数十万,多则上千万,就可让民企挂上“央字头”。中介人员向时代周报记者举例,现在能在某家央企挂靠企业,二挂三(即指央企二级子公司挂靠一家三级子公司,依此类推)280万元,三挂四80万元,四挂五60万元。该中介人员声称,挂靠央企不需要伪造资料,“挂靠公司把营业执照等工商资料发过来审核,没问题后再去相关部门把股东更改为央企,然后走正常的挂靠手续就行。”

作者认为,之所以出现众多的假国企、假央企,深层次原因还是社会、政府层面目前实际上仍存在对国企、民企的区别对待现象。在项目招投标、贷款融资、政府协调、社会信誉等各个方面,国企、民企的身份差别还是比较大的,从而导致不少企业铤而走险,以身试法。另一方面,如没有国企央企的“内鬼”配合,这些假冒行为的实施还是存在较大难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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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山东国赢国企混改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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